為解決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輪候信息庫,經研究,決定開展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報、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
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居民(含鄉鎮)常住戶口,并滿一年;大中專院校、職校畢業就業人員及進城、外來務工人員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已就業滿一年或在企業就業并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滿一年。
二、申請條件
(一)家庭收入及資產條件
(1)申請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不高于我市上年度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勞動報酬(2013年度為47073元,以市統計局公布為準)。
(2)申請人家庭無價值4萬元以上(含4萬元)代步用小汽車。
(3)申請人家庭人均資產價值未達8萬元(如銀行存款、股權等)。
(二)住房條件
(1)未購買過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人均面積未達15平方米的除外)或人均自有房產面積未達15平方米。
(2)申請人的父母、子女無房產資助能力,即已婚申請人人均(包括直系親屬)自有房產建筑面積未達60平方米。(3)家庭住房(含房改房、集資建房)出售后滿三年或離婚析產滿三年無房的一方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4)因重大疾病出售家庭住房(含房改房、集資建房)且個人負擔部分的醫療費超過出售收入(按住房交易指導價計算)的,可不受出售年限限制,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三、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5日-12月22日,逾期不予列入本批次輪候信息庫。
報名地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三樓)。
四、其它事項
進入輪候信息庫的申請對象,將根據房源情況適時進行經濟適用住房配售或公租房配租。具體詳詢: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3634269、3610886。
永安市房產管理局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