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評定標準及銷售程序
發布時間:2007/3/28 19:25:04 游覽人次:112708
一、申購條件
1、具有市區城鎮居民戶口或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及進城務工一年以上并經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確認繳納了“兩金”的農民工;
2、申購人的年家庭收入低于當年年度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3倍以下的;
3、申購人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并未享受住房補貼且屬無房戶、不成套房住戶或人均建筑面積在15m2以下(含15m2,下同)的住房困難戶;蚱洮F住房經市城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確認為危險住房的。
4、2003年后(含2003年),申購人(夫婦)任何一方在住房二級市場中沒有房產交易行為。
5、未婚申購人符合本條1-4款,且男年滿30周歲、女年滿28周歲(含)以上,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離異尚未再婚符合本條1-4款,且無未成年子女的,參照未婚申購人規定。
二、評定標準
1、人均面積(本項滿分60分)
。1)無房戶,計60分;
。2)人均建筑面積每遞增1m2,分值依次遞減2分。
。3)人均建筑面積15m2,計30分
2、戶籍時間(本項滿分25分)
按申購人及共同申購人的戶籍登記時間為準,每人每年計1分。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計1分;6個月以下計0.5分(含6個月)。
戶籍時間計算截止至房源公示日。
本項最高不超過25分。
。、婚姻狀況(本項滿分15分)
已婚申購人:從婚姻登記之日起,每年計1分,超過半年不滿一年計1分,6個月以下計0.5分(含6個月)。
離異再婚申購人:無子女再婚,婚齡從最后一次婚姻登記開始計算;有子女再婚,婚齡從第一個孩子出生時間開始計算;離異未再婚,參照未婚申購人計分。
未婚申購人:男滿30周歲,女滿28周歲,每增加1周歲計1分。
男滿30周歲,女滿28周歲的已婚、離異再婚申購人可以選擇婚齡或未婚申購人的計分辦法計分。
本項最高不超過15分。
三、銷售程序
1、銷售單位
。1)經濟適用房預售前,應按規定辦理預售許可證。
。2)銷售單位應將經批準的項目名稱、價格、數量等相關信息在當地主要媒體上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2、申購程序
。1)符合申購條件的申購人按公示要求在銷售單位領取并填寫相關表格,提供下列材料及有效證明后,統一由銷(預)售單位報市房委辦初審。
A、申購人及共同申購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B、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申購人婚姻狀況證明;
C、申購人及共同申購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狀況證明,或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出具的收入狀況證明(無職業的);
D、申購人及共同申購人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E、申購人的職務、技術職務或職稱證書(永)原件和復印件;
。2)市房委辦統一對申購人的申購資格進行初審,并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購人按照統一的評定標準確定其申購順序。
。3)市房委辦根據房源數量,按照申購順序初步確定入選申購人名單,并由市房產管理局將名單在當地主要媒體上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及個人對申購人申購資格有異議的,均可向市房產管理局進行舉報。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明舉報不實的,由市房委辦報市房產管理局批準確認申購人的購房資格,并按順序購房。
。4)銷售單位統一填報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花名冊,并附購房發票、經濟適用房審批表及專項維修資金繳款憑證等相關材料,由市房委辦審核并報市房產管理局批準后,由銷售單位統一代辦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在權屬證書中分別注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并在備注欄詳細標注享受優惠價的面積和按市場價購買的面積數量。
四、其它規定
1、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購人,應在規定的選房時間和地點參加選購房,在規定時間申購人或其代理人未到場的,視同主動放棄購房資格,并順延至下一申購人;委托他人代理選房的,必須提前辦理授權委托書并在市房產管理局備案。
2、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購人,因分值相同而使入圍人數超出房源總量的,末位分值相同者由抽簽決定入圍購房人。
3、確定房號后,申購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繳清購房款及其它相關費用,并繳存至指定銀行專戶。逾期未繳清者,視同主動放棄購房資格,并順延至下一申購人。
4、未生育子女的夫妻計算人均建筑面積時,按3口計算;
5、與申購人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和無房的兄弟姐妹均為市區城鎮常住戶口的,可以共同申購經濟適用住房,但在申購時應提供住房狀況證明材料,經確定后可以按人員總數計算人均建筑面積,但共同申購人必須年滿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請政策性購房。
6、帶電梯的高層住宅每套可核減6m2的公攤面積,不計入超標面積部分,核減部分由申購人按基準價格購買。
7、經濟適用住房超標部分按同地段商品房價格出售,該價格應委托具有較高質資等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范圍內所建的所有營業性用房,其銷售價格應委托具有較高資質等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或委托拍賣競價實現;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范圍內不宜出售的營業性用房或其它用房,由市政府按成本價統一收回后,由市房產管理局統一管理。
8、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家庭,自批準之日起一年內未能購房的,應當重新申請。
9、軍隊轉業及經市級以上組織部門調配的干部、引進的人才,申購時不受戶籍時間限制。
10、在經濟適用住房銷售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市房產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具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