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衛生局關于
醫療機構檢驗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醫療機構:
我局于2005年12月5日下發《永安市衛生局關于做好2005年度城區醫療機構校驗工作的通知》(永衛[2005]209號),根據文件要求,目前全市各醫療機構校驗工作已基本結束,請未及時到我局申請辦理2005年度校驗的醫療機構盡快備齊材料,于2006年6月10日前到我局辦理校驗手續。如逾期仍不到我局辦理校驗手續的,我局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辦理衛生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應備齊材料如下:
(一)《醫療機構校驗申請書》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副本
(三)醫療機構執業人員的身份證、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及其復印件
(四)《醫療機構校驗期內年度工作報告》
(五)《醫療機構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執行情況報告》(要求附上學分證明)
特此通知
永安市衛生局
二OO六年五月十八日